Saturday, March 3, 2012

耶稣最后晚餐之谜:星期三还是星期四?


两千年教会传统认为,耶稣在受难前的星期四晚上与门徒们一起吃最后的晚餐。这似乎是毋庸置疑的了。但英国剑桥大学物理学家柯林•亨弗瑞斯教授经过仔细的研究后,在去年(2011年)发表著作《最后晚餐之谜——重建耶稣最后的日子》,认为最后的晚餐当在星期三。下面的文字是笔者根据他的这一研究著述而有的逐章备忘小结,以飨华人读者。

(一)耶稣最后一周四大谜团

第一,耶稣星期三干什么?英文新国际版(NIV)圣经注释说,休息日:星期三:福音书未提及。这让人有些蹊跷,因为犹太人的安息日从星期五日落至星期六日落之间。更何况耶稣最后一周的服事特忙,不可能什么事也不做。笔者好奇,翻开自己的中文和合本圣经末尾的耶稣生平图表,发现最后一周的日程里,独独没有星期三。

第二,最后晚餐的问题。马太/马可/路加福音书都说,最后的晚餐就是逾越节的晚餐,但约翰福音却说,那是逾越节“前”的晚餐。这种冲突如何解决,学者说法不一。

第三,审问耶稣时间太仓促。如果耶稣的最后晚餐是星期四晚上,那么晚餐后耶稣深夜被捕到次日星期五上午九点左右被钉十字架,短短的十来个小时,不可能有足够的时间完成三番五次的易地审讯(大祭司亚拿,大祭司该亚法,犹太公会,罗马驻犹太的巡抚彼拉多,分封傀儡希律王,彼拉多重审定罪)。

第四,审问的合法性。犹太公会对犯死罪的人进行审判,必须在白天举行。当日可以无罪开释,但定罪的判决,必须再等一天。耶稣连夜被审讯而立刻定罪,有违当时的法律程序,另人费解。

(二)钉十字架的日期——初步线索

根据当时的历史人物(罗马皇帝提比留,犹太大祭司该亚法,犹太巡抚彼拉多),耶稣受难一定在公元后2636年彼拉多执政期间。耶稣死在其中某个逾越节期间的星期五,下午约三点钟(申初)。

(三)最后晚餐的问题

前述最后晚餐到底是逾越节当天还是之前的晚餐,至少有四种解释。

第一,同观福音书(马太/马可/路加)对了(尼散月15日,逾越节当天的晚餐),而约翰福音错了。主张这一说法的学者认为,约翰为了从神学预表意义上表明耶稣正是逾越节宰杀羊羔时(尼散月14日结束前的下午三点左右)受难的赎罪羔羊,而刻意把耶稣钉十字架的日子放在尼散月14日,最后的晚餐也就相应提早在尼散月14日刚开始后的晚上。这个解释的麻烦是,约翰的记载有伪造之嫌。但约翰很清楚地告诉我们,逾越节的晚餐不仅发生在耶稣最后的晚餐之后,更是发生在耶稣受审和被钉十字架之后。除非认定约翰对耶稣最后的日程进行了大量的篡改,我们实在无法接受这个轻率的解释。

第二,约翰福音可以被解释成符合同观福音书。持这种看法的学者(比如Don Carson)指出,发生在逾越节之前的,乃是晚餐前耶稣为门徒洗脚一事(约翰福音131-12),最后晚餐紧接着就发生了。至于犹太人不愿进彼拉多的衙门,怕染了外邦人的污秽,不能吃逾越节的宴席(约翰福音1828),那是因为逾越节紧接着就是除酵节,犹太人常常把两个节期看为一体。最后,被钉的日子先于一个特别的安息日大日(约翰福音1931),之所以特别乃是因为那个安息日(周六)刚巧落在逾越节后而成大日,而非因为安息日正好就是逾越节那天(尼散月15日)。这个解释不够自然,有太多斧凿之嫌,而且约翰一再强调耶稣受难日子是预备逾越节的日子(约翰福音191431)。

第三,最后的晚餐只是类似逾越节但并非逾越节的晚餐。同观福音书记载的晚餐不是逾越节的晚餐,乃是耶稣因为被捕前情势紧张而提前与门徒过的一个类似逾越节那么严肃庄重的晚餐,这样,耶稣最后的晚餐正如约翰福音所记(约翰福音131),发生在逾越节之前。这个解释也不理想,因为同观福音书清楚记载那是逾越节的晚餐。

第四,不同的年历理论。犹太人根据官方的犹太宗教历(日落到日落算一天),在尼散月14日下午三点到五点之间宰杀羔羊,等日落后,也就是尼散月15日开始时,与家人吃逾越节的晚餐。但从死海古卷发现,当时也有一群犹太人(比如写死海古卷的昆兰社团),就遵循一个从日出到日出算一天,一年364天(刚好52周)的年历,他们选择尼散月14日(总是星期二)来吃逾越节的晚餐。有人认为,同观福音书记载的,正是按照后一个年历,耶稣与自己的门徒在星期二晚上吃逾越节的晚餐。而约翰福音记载的日子(尼散月15日),则是官方的犹太宗教历。这个解释假定昆兰社团的逾越节发生在官方的犹太宗教历所定规的逾越节之前。事实上,昆兰社团的逾越节发生在官方的犹太宗教历所定规的逾越节之后(见后)。

耶稣受难日子的基本界定:AD26-36,星期五,尼散月1415日。

(四)能否重建耶稣时代的犹太年历?

能!如果运用现代天文物理运算。

1934年,牛津大学的一个学者曾试图用当时的天文学为耶稣钉十字架算日期,但无奈只有九成的精确度。1981年,当时在牛津大学的亨弗瑞斯教授找到本校天文物理学的瓦丁顿教授,联手研究这个问题,并把研究成果发表在英国著名的“自然”科学周刊1983年底的最后一期上,题为“Dating the Crucifixion”(为十字架受难日算日期)。亨弗瑞斯教授后来在书中透露,那篇重要的学术论文经过多达四名(通常两名)审稿人分别从天文/古代年历/圣经神学多角度的严格审查,才得以面世。他们把AD26-36年间总共1282次的月盈月蚀都算出来了。而尼散月1415日(三四月间)刚好是星期五的日子,寥寥无几(AD30/4/7AD33/4/3,两日都是尼散月14日星期五),即使加上多云的天气推迟了当时判定新月的日子,也只多出两个可能的日子(AD27/4/11即尼散月14日星期五,AD34/3/26即尼散月15日星期五),AD26-36间即使有闰月,发生在尼散月14日星期五的没有一个,在尼散月15日星期五的只有一个(AD34/4/23)。

(五)耶稣受难日子

在上述五个可能的日子里,耶稣到底在哪年哪月哪日被钉十字架?

路加福音记载耶稣公开传道,在施洗约翰之后。而施洗约翰公开传道,是在罗马皇帝提比留在位第十五年(路加福音31)。而该撒提比留在其继父该撒亚古士督死后一个月内被罗马元老院任命为新皇帝,即在AD14/9/17。如果按照罗马人的习惯,皇帝登基元年从登基后的元旦开始算,这样,施洗约翰在AD291-12月间开始传道。如果按照犹太人的宗教历法,施洗约翰传道始于AD29年春到AD30年春之间。如果按照犹太人的民事历法,洗约翰传道始于AD28秋至AD29年秋之间。无论如何,耶稣不可能早在AD27年受难。另外,根据使徒保罗的最可能悔改信主时间(AD34,基于加拉太书118-21以及使徒行传的宣道旅程),耶稣也不可能晚至AD34年春才受难。

这样,剩下的只有AD30/4/7AD33/4/3,两日都是尼散月14日星期五。这十分重要,因为前述(三)中四个解释的头两个解释肯定不对。约翰记载的日子是对的,耶稣受难在尼散月14日,先于逾越节前!耶稣的受死在时间上(申初,即下午三点,见马太福音2735-50,马可福音1533-37,路加福音2344-46)极其巧妙地应验了逾越节的羊羔在尼散月14日下午三点到五点间被宰杀的预表。而尼散月16日正是初熟节,是祭司把初熟的一捆庄稼(大麦)在圣殿里摇一摇的日子(利未记2310-11)。保罗说复活的基督正是所有死了等候复活之人的初熟之果(哥林多前书1520)。

耶稣在施洗约翰公开传道之后数月内开始传道,也就是AD29,那时耶稣“年纪约有三十岁”(路加福音323)。耶稣传道期间至少经过了三个逾越节(记载在约翰福音里),这样就排除了AD30/4/7作为耶稣受难日的可能。剩下只有AD33/4/3

(六)月亮变为血色

耶稣复活升天后,彼得在耶路撒冷布道,引用旧约先知约珥的预告说,主耶稣复活之前,“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使徒行传214-21)。耶稣受难时,日头变黑,在福音书里多有记载(马太福音2745,马可福音1533,路加福音2344-45)。那时日头变黑三小时(午正到申初),不可能是由于日全食,因为日全食只在新月时才有可能发生,且不过数分钟而已,而耶稣受难日在满月之际的尼散月14日。沙尘暴,是日头变黑的最可能解释。那么月亮变为血色如何解释呢?月食时月亮变成血色。

亨弗瑞斯教授与瓦丁顿教授在“自然”科学周刊1983年最后一期的那篇论文里,报道了他们对AD26-36年间耶路撒冷可以观察到的所有月食的时间。九次月偏食和三次月全食,除了AD33/4/3那次,都不在逾越节的时候。唯有在耶稣受难日AD33/4/3黄昏前后月升时,有历时可观察半个多小时之久的月偏食现象,下午三点四十分就开始的月偏食要到六点二十分才可以从耶路撒冷看到,至七点十一分结束,当时月亮最红的部分是左上角。当年耶路撒冷居民观月升起后开始吃逾越节的晚餐,一定看见了那次月亮变为血色的现象。所以,耶稣复活五十天后的五旬节那天,当彼得提起这事,曾来耶路撒冷过逾越节的人应当还记得耶稣受难当日发生的黑日血月之天象。

(七)耶稣按照昆兰社团的阳历吃逾越节的晚餐吗?

2007年四月六日,教皇本笃十六世在当年纪念耶稣最后晚餐的讲道里,提出耶稣选择了昆兰社团的年历,比犹太人官方宗教历提前了至少一天吃逾越节的晚餐。

昆兰社团使用阳历,日出到日出算一天,春夏秋冬四季,每季三个月,各30/30/31天,全年合计364天,刚好52周。新年总是从星期三日出开始,因为他们认为上帝六日创造天地万有,第四日(星期三)上帝造了日月星辰,第七日(星期六)休息。对他们而言,新年(尼散月初一)从星期三开始。尼散月14日就是星期二。他们按照摩西的吩咐(见出埃及记12章,见本文下面第九部分),选择在尼散月14日过逾越节。

如果耶稣也在星期二吃逾越节晚餐,那离星期五受难就相隔了两天多,似乎又太久了。最重要的问题是,昆兰社团的逾越节是否真在犹太官方的逾越节之前?

问题就出在一年364天的阳历。因为一个太阳年有365又四分之一天。每四年,就有五天的差别。现今的阳历是365天,需要每四年有一个闰二月(比如2012年二月多出一天,有29日)。犹太宗教历差不多每三年需要多加一个闰月。虽然还找不到直接证据表明昆兰社团每四年就多加五天,但如果没有闰月,昆兰社团就很难保持与犹太官方逾越节在同月同周之内,而耶稣如果选择昆兰社团的逾越节来吃最后晚餐,也就不可能与犹太官方逾越节在同一周内了。

亨弗瑞斯教授认为在以诺一书里,找到了昆兰社团加闰日的证据。年复一年,太阳在不同的时候从不同的“天堂之门”升起或降落,比如夏至,春分,秋分,冬至。他们把元月放在春分“之后”,而最后一个月包含春分。只有通过闰日来调整,才有可能维持这种年复一年的阳历。最好的做法就是在年尾加完整的一周,保证元月总是在春分“之后”才开始,而某月某日总是某个固定的星期几(比如他们的元旦总在尼散月一日星期三开始)。

AD30AD33年的春分在三月22日。对昆兰社团而言,A30/3/29星期三是元旦,AD30/4/11星期二是尼散月14日,比犹太官方逾越节(AD30/4/7星期五)要晚四天。AD33/3/25星期三是元旦,AD33/4/7星期二是尼散月14日,也比犹太官方逾越节(AD33/4/3星期五)要晚四天。

这样,即使昆兰社团加闰日,耶稣也不可能按照昆兰社团的逾越节(比犹太人官方逾越节还要晚四天)来吃最后的晚餐。也就是说,耶稣不可能在受害后四天才吃最后的晚餐。

(八)古埃及掌握最后晚餐的开锁之钥?

犹太人在埃及住了430年才由摩西带出埃及。后来他们占领了迦南地,成立了自己的国家。但在公元前第八世纪末与第六世纪初,北国与南国先后亡国被掳。在流亡巴比伦期间,他们按照当地的风俗生活,包括沿用巴比伦的历法(日落不久后的新月牙出现时开始新的一月,日落到日落为一天)。元月叫尼散,类似巴比伦的尼散努,十二月叫亚达,类似巴比伦的亚达如。这种巴比伦的阴历成为后来耶稣时代的犹太人官方宗教历。

但犹太人亡国被掳之前使用的历法显然不一样。出埃及记第十二章记载上帝吩咐摩西和亚伦以出埃及的那月算为元月(出埃及记122)。根据十灾的内容,那月当在三四月间,按照迦南地的习俗也叫亚笔月(出埃及记134,亚笔就是大麦成熟的意思,在三四月间),被掳之后改名叫尼散月。

摩西的时代,埃及人已经同时使用两种历法,阳历与阴历。与后来犹太人官方宗教历(新的一月从日落不久后的新月牙出现开始,日落到日落为一天)不同的是,埃及人当时阴历新的一月从日出前旧月牙消失时开始,每天从日出到日出。而埃及人当时的阳历每月按30天,新年前追加五天,一年合365天,也是日出到日出算一天。阴历是宗教历,阳历是民事历。

(九)发现以色列失传的古历法

旧约圣经里,出埃及记与以西结书(尼散月14日)不同于利未记和民数记(尼散月15日)关于逾越节日期的记载。被掳前犹太人使用一个修改过的埃及阴历(日出前旧月牙消失时开始新的一月,日出到日出为一天),被掳后他们使用巴比伦的阴历(日落后不久新月牙开始新的一月,日落到日落为一天)。这种历法的变动也导致了宗教节日的变动。

日出到日出算一天的话,宰杀逾越节羊羔与吃逾越节晚餐就发生在同一日(尼散月14日的下午和晚上)。日落到日落算一天的话,宰杀逾越节羊羔发生在尼散月14日(日落前),而吃逾越节晚餐就发生在尼散月15日的开始时(日落后)。这种因为历法的转换而导致的宗教节日的变动,也类似发生在东正教与天主教/基督教的世界。当儒略历转换成公历时,东正教仍旧按照儒略历来过圣诞节与复活节,而天主教/基督教则改用公历了。

先知以西结在被掳之地鼓励犹太同胞回到被掳前的历法,在尼散月14日过逾越节。其中一定有部分流亡的犹太人,以及仍然居住在加利利/撒玛利亚等地的犹太纯/混血统的人,选择尼散月14日过逾越节。

(十)耶稣时代以色列地是否使用失传的犹太古历法?

首当其冲沿用被掳前的犹太古历法的,是撒玛利亚人。此外,一些爱色尼人,奋锐党人,也许部分加利利人,都可能使用被掳前的犹太古历法。

有四卷死海古卷描述昆兰社团使用阴历与阳历。阴历的新月正是从旧月牙消失(也就是地球/月亮/太阳连合)开始。可见,一些爱色尼人使用了被掳前的犹太古阴历。而根据犹太史学家约瑟夫的著述,奋锐党人也使用这种古历法来庆祝逾越节。

(十一)最后晚餐的日期:福音书中隐藏的线索

同观福音书(马太福音2617,马可福音1412-16,路加福音227-13)都特别提到在除酵节的第一天,门徒预备逾越节的晚餐(包括在那个举着水瓶迎面而来的很可能是爱色尼人家里宰杀羊羔)。这是令人困扰的记载,因为如果按照犹太人官方宗教历(新的一月从新月牙出现开始,日落到日落算一天),除酵节的第一天是尼散月15日,而预备逾越节的羊羔则是在尼散月14日下午,明显不是同一天。除非耶稣按照被掳前的犹太古历法(新的一月从旧月牙消失开始,日出到日出为一天),预备羊羔与吃逾越节的晚餐就落在同一天(尼散月14日)。

亨弗瑞斯教授认为上述三处经文正是福音书中隐藏了两千年的线索,它们告诉我们,耶稣正是使用了当时部分爱色尼人,撒玛利亚人,奋锐党人等都使用的被掳前的犹太古历法,来过逾越节。而约翰福音1155更特别强调“犹太人的逾越节近了”,来与被掳前按照犹太古历法来过的逾越节区分开来。如此说来,约翰福音里提到犹太人的逾越节是按照被掳后的新历法来过(耶稣最后的晚餐被称为那个逾越节“之前”的晚餐),而同观福音书则记载了耶稣与门徒们按照被掳前的犹太古历法来过逾越节。虽然用了不同的历法,但都是真实可信的记载。

耶稣如果按照古历法来过AD30年的逾越节,最后的晚餐就在星期一晚上,离开星期五太远,也不符合福音书关于耶稣从最后晚餐到被害的细节顺序。耶稣如果按照古历法来过AD33年的逾越节,最后的晚餐就在AD33/4/1星期三晚上。

那么为何耶稣要按照被掳前的犹太古历法来过逾越节?亨弗瑞斯教授认为,耶稣要以当年上帝向摩西宣布第一个逾越节的日期来过他受害前的逾越节,以示他是新摩西的身份。最后的晚餐上,耶稣揭开了新约,开创了人类救恩的新纪元。

(十二)从最后的晚餐到被钉十字架:福音书记录的新分析

AD33/4/1星期三下午:门徒预备羊羔与晚餐

AD33/4/1星期三晚上:最后的晚餐。

AD33/4/2星期四天亮前:耶稣与门徒步行到客西马尼园,耶稣在那里祷告,被捕,被大祭司亚那审问,彼得三次不认主(第一次不认主时当在午夜后三点钟左右,那一次的鸡叫很可能不是指天明前的公鸡唱晓,而指罗马兵后半夜换防时的号鸣,亦称鸡叫,见马可福音1335),耶稣被大祭司该亚法审问。

AD33/4/2星期四天亮后:犹太公会第一次审问数小时,耶稣被交给差役。

AD33/4/3星期五天亮后:犹太公会第二次审问定罪,耶稣被彼拉多审问,被希律审问,被彼拉多再次审问,彼拉多妻子讲述星期四晚上的恶梦,杀人犯巴拉巴被释放,耶稣被鞭打,士兵戏弄耶稣,古利奈人西门替耶稣背十字架,耶稣被钉十字架(大约九点钟),耶稣断气(大约三点钟)。

星期三的最后晚餐不仅符合耶稣按照被掳前的犹太古历法来过逾越节的日期,也提供了足够的时间让以上所有事件发生,而且满足了犹太公会审问死刑犯的法律程序。

(十三)耶稣最后时日的新重建(小结已经陆续见上,在此从略)

综上所述,耶稣最后的晚餐发生在AD33/4/1星期三晚上。四月3日被钉十字架。四月5日复活。

AD2012/3/3,花了整整一天来小结整理,愿上帝祝福每一个追寻基督的朋友)

5 comments:

Andrew Tong said...

有否考慮過耶穌跟本不是在星期五釘十字架,而復活也不是在星期日早上?

Anonymous said...

感谢博主提供的解释。但我老感觉约翰福音记载的不对啊。和前三部福音书矛盾之处比较多。

Anonymous said...

可否解釋(十一)第三段,依古猶太曆法,為何耶穌過的逾越節晚餐會在週三(4/1)晚上,而不是在週四晚上?(也就是為何古猶太曆的尼散月14日不在週四,卻再提早一日在週三)

JACK said...

Easter Sunday/ Easter Day復活節原為異教節日,正如聖誕節Christmas等,因著'教會’腐敗變質妥協,而引入採納它們的。據《聖經》所記,主耶稣基督是於安息日復活的(並非星期日)。 如果主耶穌基督真是在受難節~星期五Good Friday殉難的,他又怎會在星期日復活呢??然而; 主基督耶穌的確復活了,他是在安息日而非星期日復活的。因經上記着說: 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林前十五章十四節) 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裏頭。(太十二章四十節)。

Anonymous said...

偶然經過此地,留一點個人意見。 我相信所有猶大人都知道尼散月十五日(星期五)是逾越節,而且是從十四日日落之後開始的。馬太馬可及路加都特別提到十四日一整天的活動, 找場地, 殺羊羔, 晚上吃晚宴; 敍事方便就說那天是「逾越節」(重要的日子), 再補充「就是宰殺羊羔的那一天」, 來說明是十四日那一整天 (白天加晚上)發生的。好比我星期一修車, 星期二半夜一点的飛機出國, 你問 我那一天出國, 我就說星期二半夜, 你問我什麼時候修車,我就說出國的前一天, 不很精確, 可是當時問的人都懂。關於約翰福音日期的問題, 從我看的解經書是這樣說的(非我的創見), 十八章28節, 希臘原文是might eat the Passover, 而 無「筵席」, 因為猶太人將逾越節與除酵節混稱, 所以可能只是泛指除酵節的吃喝。十九章31節「預備日」是指預備明天安息日的意思。十九章14節「預備逾越節的日子」也是指預備逾越節(後安息日)的日子,這一點我也覺得牽強。意見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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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D Biochemist, Itinerant Evangelist